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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创作时代的立法破局,创新红线与版权边界如何重划? ——趋势、挑战与政策协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12-01 浏览次数:

一、政策基调: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文件释放明确信号

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人工智能被列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明确提出:

1.“完善数据产权规则,探索人工智能产出物知识产权保护路径”

2.“构建数据资源开发、流通、交易标准体系”

3.“推动建立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协同解决机制”

图1《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首页

二、技术狂奔与规则滞后的“生死时速”

【核心挑战一】:技术迭代速度碾压立法周期

2023年底,美国媒体《纽约时报》把OpenAI及其投资方微软公司告上法庭,指控二者未经授权就使用该媒体的数百万篇文章来训练人工智能大模型,要求被告销毁相关数据并对媒体损失负责。推出ChatGPT的OpenAI在这之前就已经受到多次类似的控告,相关权利人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大模型训练过程中的数据“投喂”存在侵犯其著作权的情形。

·司法实践趋势:美国国会推动《生成式AI版权披露法案》(要求公开训练数据来源);欧盟《AI法案》要求生成式AI披露训练数据版权状态,中国《生成式AI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设定类似义务。

【核心挑战二】:数据合规的“奥吉亚斯牛圈”

海量训练数据溯源成本远超企业承受力,文本片段抓取是否构成“实质性复制”?模仿绘画风格是否侵犯版权?

用户李某使用某AI绘画平台(未披露具体名称),输入提示词“西湖雷峰塔雪景全景摄影,蓝调风格”,生成图片后上传至淘宝店铺作为商品主图销售,单价9.9元/张。摄影师张某发现该图片与其拍摄的《雪映雷峰》(已登记著作权)在构图角度、光影层次、色彩搭配上高度相似,认为AI生成图实质复制了其作品核心表达。张某指控李某侵犯其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索赔经济损失5万元;追加AI平台为第二被告,主张其训练数据非法使用原告作品。

·司法实践趋势: 2023年《生成式AI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明确:“提供者应承担训练数据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平台需自证数据来源合规,否则推定过错。

【核心挑战三】:伦理与创新的“戈尔迪之结”

过度保护版权抑制AI技术发展违反“创新激励”原则

放任数据抓取 创作者权益受损 动摇“十四五”规划“公平保护”根基

三、2024年立法三大核心议题展望

图2“人类-AI-平台”三角关系

1. 生成内容权属界定:从“创作主体”到“利益平衡”

立法焦点:AI生成内容的“独创性”认定标准(如人类干预程度、算法独创性权重)

政策依据:《规划》中“探索数据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权益分配机制”

图3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份涉人工智能司法倡议书宣传图

(来源:杭州互联网法院官网)

2. 训练数据合规性监管:从“灰色地带”到“透明溯源”

数据采集授权(文本/图像/音视频的版权许可链审查)、数据使用披露(如欧盟《AI法案》式透明度义务)、侵权风险防火墙(“合理使用”范围限缩,商用场景从严),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首批20省市经验推广。

图4数据知识产权标志图

(来源:百度百科)

3. 全球规则协同:中国方案的突破点

《规划》强调“深度参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国际规则制定”

图5人民网《加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和合作》

结语:立法与创新的“动态平衡”

2024年生成式AI知识产权规则,将在《规划》框架下呈现“急用先行、分类施策”特征。立法需兼顾技术爆发力与权利确定性,而企业的核心命题是:在合规成本与创新收益间找到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