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蓝图:数据产权制度的“中国架构”
早在“十三五”时期(2016-2022年),我国大数据产业年均复合增长率已超过30%;与此同时,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超过45万亿元,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当今社会数字化发展大潮已然势不可挡,然而数据权属不清、流通壁垒、安全风险等挑战依旧层出不穷,严重制约着数据要素价值的释放。
正如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肖亚庆在2022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所言,“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未来,我们必须要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坚定不移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导向,协同推进基础设施、技术创新、融合应用和治理体系建设,为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在此背景下,《“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提出“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首次将“数据产权”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框架,从而以制度创新激活数据“石油”价值,为全球数据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在2023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深入实施,数据产权立法将从理论探索迈向制度构建的关键阶段,通过明确权属规则、流通机制和安全保障,为科研创新注入规则动能。
l 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
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与《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的“数据产权制度创新工程”,2023年我国数据产权立法将围绕“分类确权、安全流通、价值释放”三大主线,构建以下框架:
1.确权机制突破: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全方位构建了数据要素市场的顶层设计,其中指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并明确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的产权运行机制”。这一“三权分置”思路,有助于破解当前数据确权面临的诸多难题。
图1 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示意图
(图片来源:搜狐网https://it.sohu.com/a/811462957_120070887)
2.分级授权机制: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其中,公共数据按“可用不可见”原则开发,企业数据探索双向公平授权,个人信息数据强化“最小必要+匿名化”保护。
3.流通交易规范: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数据产权登记、收益分配、安全审查制度,严控原始数据无序流转。探索数据资产入表路径,全国首批28个试点地区启动数据产权登记平台建设。
4.权益保障闭环:覆盖数据来源者知情权、处理者收益权、使用者经营权,建立从采集到退出全周期保护链条。
l 立法使命:为数据洪流修筑“智慧河床”
1.疏浚“价值暗河”:以制度创新作“挖掘机”,激活数据要素的“经济蓄水池”,让企业创新活水、科研智慧源泉、民生服务暖流在合规河道中畅通无阻。
2.架设“安全天平”:用法律砝码精准平衡数据开发的“发展油门”与隐私保护的“安全刹车”,既防止“数据裸奔”风险,又避免“创新窒息”困局。
3.点亮“中国灯塔”:在全球数据治理的迷雾海域,以结构性分置、分级授权等制度创新为航标,为数字文明时代贡献可复制的“东方治水智慧”。
二、趋势洞察:知识产权保护迈向“全链条数字化护航”
1.从“模糊地带”到“精准确权”
(1)科研数据产权归属更明晰,职务发明、合作研发等场景权责划定趋严
(2)数据跨境流动合规要求升级,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成监管重点
2.从“被动防御”到“主动运营”
(1)数据资产入表试点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质押融资等价值转化通道拓宽
(2)开源技术专利化、标准必要专利(SEP)布局成国际竞争新赛道
3.从“单点保护”到“生态协同”
(1)产学研共建数据合规共享平台,区块链存证、隐私计算技术普及应用
(2)国际专利合作协定(PCT)申请绿色通道扩展,海外维权援助体系强化
图2 隐私计算技术示意图
三、科研人的行动锦囊:在知识产权新赛道抢占创新制高点
l 锦囊1:强化产权意识,打好“确权预防针”
(1)实验室数据分级管理:区分公开数据、涉密数据、合作数据,并基于此建立分级访问日志。
(2)科研合同“双确认”:在项目立项时即明确数据权属、收益分配条款(参考“数据二十条”第14条)
l 锦囊2:拥抱技术赋能,构建“数据护城河”
(1)部署隐私计算技术:联邦学习、多方安全计算保障数据“可用不可见”。
(2)区块链存证常态化:实验过程数据实时上链,固化原创性证据。
l 锦囊3:参与标准制定,争夺“规则话语权”
(1)关注重点领域: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权属规则、生物基因数据跨境流动标准。
(2)加入产业联盟:通过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3GPP)等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l 锦囊4:打通转化链路,激活“创新价值链”
(1)对接数据交易所:上海数交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试点数据产品挂牌。
(2)探索混合授权模式:基础研究数据开放共享,核心技术专利组合运营。
图3 上海数交所电子大屏实时交易数据流
(图片来源:深圳热线https://business.szonline.net/contents/20211227/20211269163.html)
四、结语:以制度为帆,以创新为桨
在数据要素全面纳入生产函数的今天,科研工作者既是知识产权的创造者,更是制度红利的受益者。把握“分类确权”新规,善用“数据赋能”工具,方能在全球科技竞争中立于潮头。2023年,让我们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盾,以合乎规则创新为剑,共同绘制数字时代的科研创新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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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图5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